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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望瘋長
時間:2023-12-07
來源:常德日報·常德融媒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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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日報記者 譚明 通訊員 田珂

或許,吳林麗是家里最后一個知道女兒要結婚的。

告訴她的也不是女兒本人,是臨澧縣紀委監(jiān)委的干部。這天,是2023年4月中旬的一天。此刻,她已被留置4個月。

“我們告訴她時,她面無表情,只是怔了一下,喃喃地說:‘怎么就結婚了呢?’”辦案人員說道。

2022年12月30日,因涉嫌挪用公款,身為臨澧縣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臨澧縣國資公司”)出納的吳林麗向臨澧縣公安局自首。2023年1月初,其被立案審查調查并被依法留置。 

國企出納陷入賺錢魔怔

吳林麗,1973年出生。在臨澧縣,吳林麗的家庭條件算得上是小康。用吳林麗自己的話說就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p>

她有個幸福美滿的家,女兒學習很努力,大學畢業(yè)后出國深造并順利在國外就業(yè)、定居。丈夫有自己的小營生,父母退休前也是公職人員。

即便如此,她卻一直割舍不下她的“一個小目標”:“從小就想賺錢,賺很多很多的錢?!彼f,她想通過自己的努力賺錢。哪怕身陷囹圄,她也覺得自己的這種欲望是正確的。

“我們也沒法理解,她對賺錢的欲望?!鞭k案人員說。在對吳林麗的調查中,調查人員發(fā)現(xiàn),生活中的吳林麗并不是一個過于追求物質生活的人?!八葲]有什么打牌賭博的不良嗜好,也沒有片面地追求高物質享受,沒換過奢侈品、高檔服飾,物質生活很普通?!?/p>

確實,就是這位外表樸素的女子,卻暗暗地許下了“小目標”的憧憬,并為之而“奮斗”。

“據她交代,平日里,她最大的樂趣就是打聽賺錢的門路,線上搜、線下問,四處張羅?!鞭k案人員說,對吳林麗審查調查時,走訪調查了吳林麗的社會關系。結果發(fā)現(xiàn),她的這些社會關系或是在網上搜羅的這個投資、那個投資的,或是線下交流認識的“有賺錢門路的”,“手機微信里,也大部分都是這些人?!?/p>

正如吳林麗在懺悔中說的,“憑自己努力賺錢,我覺得這是正確的?!笔獠恢呀浵萑肓速嶅X的魔怔;并且,最終是這些,把她引入了歧途。 

為一個錯“開發(fā)出”另一個錯

“功夫”不負“有心人”。2014年,吳林麗總算受到了“財神”的眷顧。

“2014年,建筑工程領域來錢快,我聽說有個工程只要預交60萬元保證金。工程到手后,保證金就會退回。我當時非常想賺錢,就想搞這個工程。”

然而,苦于本錢小,吳林麗想到了找朋友借錢。奈何這位朋友也比較“精”,不太相信吳林麗能賺錢。吳林麗就騙他說,“這個工程是自己公司(臨澧縣國資公司)搞的,資金安全有保障?!?/p>

在吳林麗的解釋下,這位朋友相信了吳林麗的話,不過,他明確表示,必須有其他人提供擔保,并且這筆錢只能打入臨澧縣國資公司的基本賬戶。

這下可讓吳林麗犯了難,畢竟擔保人好找,錢從公司的賬戶里取出來有點難。她便開始“琢磨”起公司的賬戶來。

有時候有些事,經不得“琢磨”。吳林麗突然“靈光乍現(xiàn)”,“公司的現(xiàn)金支票、出納私章在我手上,公司財務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可乘人不備‘借’來一用?!?/p>

不僅如此,在吳林麗手中還有一個特殊賬戶。這個賬戶是2008年,吳林麗在臨澧縣國資公司時任主要負責人的授意下,以吳林麗個人名義開設的私人賬戶,用于收取公司租戶房租、電費以及直接支付公司職工工資福利、獎金、醫(yī)保社保、水電稅費等支出。

“我突然發(fā)現(xiàn),我可以隨意支取公司賬戶?!?/p>

于是,在吳林麗的授意下,借款人將借款打入臨澧國資公司賬戶??紤]到現(xiàn)金支票有限額,吳林麗便通過虛列費用,按照每筆不超過10萬元的方式,分9次把這些錢一筆筆“倒騰”出來。而會計基于對她的信任,對賬時并未發(fā)現(xiàn)其中貓膩,吳林麗得以蒙混“過關”。

由于錯過了保證金的繳款時間,吳林麗并沒有如愿取得這個工程,并且還為借款人多支付了10萬元的手續(xù)費。

“當時,公司基本賬戶里的錢還沒有全部取完,這筆錢是她從那個特殊賬戶里的錢‘墊支’的。”辦案人員說。

在無法阻擋的貪欲上越陷越深

為了掩蓋自己的違法操作,吳林麗還利用臨澧縣國資公司管理漏洞,偽造了一系列記錄,逃避了2015年1月的對賬。她從特殊賬戶里“倒騰”出的錢,也沒有歸還。

就這樣,她意識到自己找到了發(fā)財的“竅門”。若干年后,身陷囹圄的吳林麗是這樣回憶她當時的心境的,“我發(fā)現(xiàn)我的造假技術已經可以以假亂真?!?/p>

她說,當時,她甚至為自己發(fā)現(xiàn)這個“竅門”太晚而捶胸頓足,“我手上本來就有大量的公款,投資還找別人借錢,腦袋是有點蠢?!?/p>

當罪惡的潘多拉之盒被打開后,再想收手就是一種奢望?!巴炊ㄋ纪础敝螅瑓橇蛀悰Q定,今后不舍近求遠,直接對公款下手。

原本,該由出納和會計分開保管的財務印鑒章等都在吳林麗的一手掌握之中。于是,2016年至2020年間,吳林麗利用財務監(jiān)管方面存在的漏洞,借著保管公司空白支票和財務人員私章的職務便利,偷蓋銀行預留印鑒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采取虛列開支、支票取現(xiàn)或轉賬等欺瞞蒙混的方式,陸續(xù)從公司賬戶支取公款50余筆,涉案金額高達400余萬元。而這些錢款去向并未引起公司負責人和會計等人的注意。

事實上,拿到這些錢,吳林麗也并沒有將這些錢直接用于實體投資,而是將這些錢投入所謂的網絡理財平臺、虛擬幣等,用于購買“網絡理財產品”、虛擬幣等,期望以錢生錢的方式,圓發(fā)家致富之夢。

“她經常參加這些平臺組織的年會、月會等宣講活動,通過這些活動,她認識了不少夢想發(fā)財的同道中人?!鞭k案人員說,審查調查期間,調查人員曾依法檢查了她的手機,發(fā)現(xiàn)她的手機里存留的大部分都是這些“朋友”。

其實,這哪是什么生錢之道,你想著他的盈利,他想的卻是你的本金。吳林麗“投資”這些年,在這些“朋友”的介紹下,一個平臺接著一個平臺的投,卻一直是“顆粒無收”,她挪用公款的“雪球”是越滾越大。

2020年,臨澧縣國資公司主要領導更替。新任公司負責人要求,公司收支必須全部通過基本賬戶結算。吳林麗持“特殊賬戶”公款私存等問題才得以糾正。

不過,調查人員調查發(fā)現(xiàn),吳林麗并沒有因此而收斂,其不僅利用保管公司網銀U盾及密碼等支付工具的職務便利繼續(xù)挪用公款,而且還將其保管的公司租戶水電費等挪用于自己的“投資”。涉案金額高達數百萬余元。 

在病態(tài)的金錢觀中墜入深淵

吳林麗說,她對錢有一種癡迷的感覺。不過,與其說是癡迷,不如說是病態(tài)。

這些年挪用公款,吳林麗每次去銀行辦理業(yè)務時,都不帶現(xiàn)金走,而是將這些錢存入那張公司以她個人名義辦理的賬戶里,再通過各種方式套現(xiàn)存放在家里,公司需要錢時,再偷偷地還回去。

“這種方式雖然有點累,但在存存取取的過程中,也是有一種樂趣。這其中的樂趣來自單位對公賬戶全由我一個人做主,想存就存,想取就取,完全沒人約束;還有(就是)日漸積累的紙質現(xiàn)金的樂趣。可能是工作環(huán)境,讓我接觸的紙幣現(xiàn)金太多,慢慢地對紙幣現(xiàn)金有了一種癡迷。當退出幣圈,賣掉虛擬幣,公款和私款塞滿我的衣柜時,那種被錢包圍的感覺真好。”

她很享受這種感覺,就如同她的投資一樣。按照她自己的交代,這些年,她投資了不少的虛擬幣、網絡融資理財平臺,哪怕一個接著一個“暴雷”,她都表現(xiàn)的“義無反顧”。

“這期間,很多聰明的人都離開了??墒?,不學無術、頭腦簡單的我一直相信他們宣導的傻子成功論,就是成功的人只有兩種,一種是頂尖的人,這種人注定就是成功的;另一種就是傻子,傻子只要會跟就可以了,而聰明的人是不會成功的,因為他們不堅持。這些年,我一直都沒有放棄,一直都在投入。”

最終,“善德馨”的“暴雷”成為壓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

2022年初,在“朋友”們的攛掇下,吳林麗轉投網絡理財平臺“善德馨”。

“這是一個以賺錢做慈善為幌子,以高額匯報為誘餌的投資理財分紅返利資金盤騙局,也就是所謂的‘殺豬盤’?!鞭k案人員介紹說。此次,吳林麗為了“賺大錢”,不斷地往平臺砸大額資金,瘋狂到利用掌握公司網銀U盾和密碼的職務便利,直接從公司賬戶向“善德馨”轉賬,累計金額300余萬元。

2022年11月,“善德馨”突然關閉網絡,負責人卷款潛逃,所有工作人員一夜失聯(lián)。吳林麗“雞飛蛋打”。

吳林麗寢食難安,當年12月,臨澧縣財政局要求臨澧縣國資公司向國庫上繳賬面資金。為了逃避法律制裁,吳林麗四處借錢,但于事無補,僅能籌得60萬元。無奈之下,2022年12月30日,吳林麗向臨澧縣公安局自首。次日,移送臨澧縣紀委監(jiān)委。

據悉,目前,吳林麗被開除黨籍、解除勞動關系,并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記者手記:

2022年12月29日,吳林麗下班回家的路上,她把自己保管的2019年至2022年大量未入賬的水電費收據扔進了街上的垃圾桶。

雖然,她說她以為沒用了;但是,明眼人都明白她是要做什么。當然,這一切都于事無補,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就如同她自己認為的“把公款挪出來,為自己先賺錢,賺錢了再把公款還回去,這個辦法應該可以的”一樣。

機關算盡,反誤了卿卿自由。她以為自己找到了生財的門道,殊不知她挪用的不僅是公款,還有自己后半身的自由和幸福。

當然,從吳林麗挪用公款案中,我們不僅看到了吳林麗病態(tài)的金錢觀,也看到了臨澧縣國有資產經營公司存在嚴重的財經紀律執(zhí)行不嚴、資金監(jiān)管形同虛設等問題。為此,在吳林麗案移送司法機關的同時,臨澧縣紀委監(jiān)委也向公司送達了監(jiān)察意見書,督促其要以案促改,從源頭深挖“病因”,確保財經紀律規(guī)范執(zhí)行。

從吳林麗案,我們不難看到,腐敗沒有權大職小之分,崗位失去了監(jiān)督,權力失去了監(jiān)管,制度“束之高閣”,就會有滋生腐敗問題的土壤和溫床,“小職”也能“巨腐”,我們要從腐敗滋生的源頭著手,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jiān)督,尤其要強化對關鍵領域權力制約,嚴格職責權限、規(guī)范工作流程,保證權力,堅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體推進,方能促進權力規(guī)范透明運行,社會環(huán)境風清氣正。


編輯:殷沁汝